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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视与传媒学院党委教工支部学习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中国共产党四川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手机版本]  [扫描分享]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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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影视与传媒学院

         2018年11月22日下午,影视与传媒学院党委教工一、二、三支部在综合实验楼701会议室召开“正风肃纪监督检查活动专题学习会”,全体教工党员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影视与传媒学院党委书记班运翔同志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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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教工组织生活,目的是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以及省委政府十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顺利开展正风肃纪检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关注“四风”的新变化新问题,将川师纪[2018]8号文件落实到实处。

中共四川师范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开展正风肃纪监督检查的通知》中明确指出:

1. 不作为、慢作为、慵懒散,办事拖拉、推诿、扯皮;

2. 年度报告(总结) 、述职述责述廉报告、不实事求是、弄虚作假;

3. 班子民主生活会走形式、走过场,未达到红脸出汗效果;

4. 借节日走访或以工作汇报、联谊活动名义用公款送礼、宴请等;

5. 提供或接受超标准公务接待;

6. 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7. 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违反师德师风规定接受学生、学生家长吃请或礼品礼物;

8. 借学习考察、培训开会、工会活动等名义及以红色教育、爱国教育等名义变相公款旅游,出差或培训期间改道顺便公款旅游;

9. 违规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吃喝、旅游度假、健身、娱乐等活动;

10. 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11. 公车私用或“私车公养”

12. 违规参加同乡会、校友会、战友会;

13. 违规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14. 从事封建迷信活动或在公共场所发生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

15. 其他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

    这些都是有违党风廉政建设的。通过学习会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同志们对“八项规定”重要性的认识。他们表示将重点关注“四风”问题,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严明纪律,将“八项规定”落到实处;检查中发现问题会及时向学校纪委办公室报告,对发现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严查快办。

会议最后,参会党员同志们就“八项规定”、“四风”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全体党员同志表示要严于律己,加大工作力度,为学校、学院发展黾勉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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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