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纪委办公室是学校纪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工作职责
(一)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负责监督检查全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落实学校决议、决定的情况。
(二)协助学校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负责督促检查校内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三)负责学校纪委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接受、传达上级指示,收集、报送纪检监察信息;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会议的筹备、会务、记录和纪要,组织起草有关文件文稿。
(四)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受理处置群众对本校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党风党纪方面的检举和控告;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纪违规问题进行查处;对纪律处分、政务处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并受理相关申诉。
(五)负责组织或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各类专项治理,推进党性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正风肃纪,促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
(六)组织协调学校党委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负责学校处级以上干部廉政档案的管理和登记工作;负责出具相关廉政意见。
(七)负责指导和检查二级单位纪检工作,健全组织体系,加强队伍建设和业务培训。
(八)完成上级党组织、纪检机关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科级机构设置
学校纪委办公室设置四个科室(均为正科级):综合室、执纪审查室、审理室、监督室。其职责分别是:综合室负责办公室综合事务、组织建设、受理信访及线索管理等工作;执纪审查室负责问题线索处置、案件审查调查等工作;审理室负责案件审理、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拟订规章制度、理论研究等工作;监督室负责日常监督、党风政风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等工作。